存在问题的分析
一、乙方(定做方或发包方)面临的问题:
1、存在着法律风险。许多国内企业的OEM合同太简单,而国外名牌的定牌协议往往有厚厚的一本,从设备到工艺,从标准到质量,从配件到整机,从价格到市场,从服务到维修,从交货周期到配件供应年限,从付款到交货,从检测到验收,都严格作了十分完善的要求,防微杜渐。而国内企业往往为了减少产品上市时间一蹴而成,这种状况容易导致许多纠纷,出现矛盾后难以调解(比如产品品种、质量、售后服务、安全、交货期等)。
2、品牌风险。OEM选点一定要慎重,不要仓促草率,贪图简单的效益,否则陷进去的是品牌。例如:选点不慎重,轻率选择价低、质劣的产品生产厂,产品质量难以保证,销售中会出现许多退货或售后服务的问题,不但不能给企业创造太多的利润,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品牌形象,得不偿失。
3、被投诉风险。据了解,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定牌生产的产品未注明生产产地,这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是相违背的,有欺骗消费者嫌疑。很有可能被消费者投诉,或被技术监督等部门制止。
二、甲方(生产方或承接方)面临的问题:
1、质量风险加大。以前生产企业几乎不管产品质量好坏就进行生产销售,实行OEM合作,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产品的加工生产,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。
2、经济风险。由于乙方对产品的市场预测和对自己的销售能力的估计不足,造成产品销量不大,库存增加,乙方将会削减对甲方的订货量。而甲方由于乙方计划的惯性,市场巨变后一时难以调头,造成乙方大批配件和原材料积压,大量资金被占用,如果乙方再更改OEM合作的产品品种,甲方将雪上加霜,形势更加危险。
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
1、合作的双方厂家在合作的前期应互相慎重考察,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合作的基础前提。
2、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,长期合作的原则签订合同。合同的签订应仔细,尽量全面。
3、定牌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应注明生产的产地,或者以组建当地分公司形式加以解决。
4、合作的双方应相互之间建立起信任和责任。只有双方在信任的基础上,肩负起对自己和对方的责任来,才能更好地合作和发展。
同时,在OEM合作过程中,需注意以下问题:其一,商标内容须合法,包装装饰不得仿冒;其二,明确商标使用和提供方式,多余的或废弃的标识不可以卖给他人;其三,未经定作方(发包方)同意,对多余的产品,承作方无权自行销售。
大家只有以诚相待,共同遵守规则,才能持久稳定地发展下去,最后共同把市场做大 ,达到共赢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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