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,近日,安徽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提醒,游客报名需提防“零负团费”陷阱。
据介绍,旅行社报价一般包括下列费用:交通费、住宿费、餐费、景点门票、导游服务费、合理利润等。而“零负团费”简单理解是指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招揽游客的行为。乍一想,“零负团费”价格不是很低么,游客出行不就非常划算?但实际上并非如此。
省质监所提醒游客,作为理性的旅游消费者,根据旅游目的地及行程安排及接待标准,可以大体计算出旅行社的报价,如低于成本价,旅行社就不可能完全履行所签订的合同。部分旅游者抱有“打定主意不买就没有人逼我买”等侥幸心理参加“低价团”,其实从游客到达旅游目的地那一刻开始,合同约定的游客住宿、餐饮、旅游服务的质量就在“不知不觉”中下降和减少,而安排游客购物、鼓励游客参与自费项目的
情况会越来越多。这一“升”一“降”,游客的待遇可想而知。
所以,旅游者在旅行社线路选择上,除价格外,更应对其旅行社的接待能力和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,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,避免落入“零负团费”陷阱。 (穆霞) 《江淮晨报》
十一出游,警惕“零负团费”陷阱
旅游中如何维权,如何辨别零负团费线路?昨日,武汉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,提醒市民出游若遭遇“忽悠”,一定要及时投诉。
购物点变“研究所”景点成车览或远眺
针对市民咨询,该人士列举了零负团费的6种形式。
以低于市场成本的“优惠价”、“特惠价”等吸引游客报名,待签订合同时调高价格,将飞机燃油税、机场建设费等加上;旅游目的地重要景点不在行程中,或以“车览”、“远眺”等形式忽悠,抵达后又以自费形式向游客推荐;在合同行程中安排过多购物点,如把购物点称为“××研究所”,强制或变相让游客购物;出团价格低于机票价,或不包括国内段,只报“境外价”,在旅游中再以不同方式加收费用;旅游广告和合同不标明住宿饭店等级、地点,使用“准星级”、“相当于×星级”等模糊字眼,或仅以口头承诺,实际住宿标准降低;在旅游过程中,导游有意无意疏漏景点,在行程中花大量时间诱导游客购物,参加自费项目以补贴团费、压缩景点游玩时间。
这位人士提醒,游客若遭遇“忽悠”,一定要及时投诉。
购物莫忘要发票旅游意外险要买足
买到假货怎样索赔?武汉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称,首先必须索要发票,作为投诉退赔的法律证据。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,会首先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旅游行程表中,购物点是否事先已安排并有文字明确约定。若购物点不是行程内安排或旅行社推荐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此外,有些旅游意外险为按天购买。一些旅行社为揽客称已为游客代买,但可能5天行程只买了1-2天的保险。一旦出现事故,游客利益难保障。游客或自己补足,或要求旅行社买足。参加赛车、赛马、蹦极、热气球、跳伞、探险性漂流、潜水、攀岩、滑翔等具有高风险的旅游活动时,除旅游意外险外,市民还应购买“附加特殊旅游项目”保险,本地已有保险公司推出此险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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